为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提高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保护流动人口儿童的身体健康,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泰安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
《办法》对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登记及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了规范和要求,并明确规定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与本地儿童享有同等权利,由当地政府组织免费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办法》规定户籍在外县(市、区),并在暂居住地居住3个月以上,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实行属地管理,在现居住地进行免疫预防接种和登记。目前实行免费接种的疫苗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行性乙脑疫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白破二联疫苗等,以及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增加的其他预防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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