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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时间:2006-9-14 22:58:31 来源:中国普法网 点击: 疫苗专业书籍全场免运费
疫苗商机
  中国普法网讯 记者郭晓宇 记者近日从卫生部了解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部修订了2003年11月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同时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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