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针对目前我省一些地方政府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药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切实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保障政策。
据悉,现阶段我省第一类疫苗范围为皮内注射用卡介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用疫苗。通知明确,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我省同时要求,预防接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定接种单位,并加强预防接种登记管理,自2007年起,我省逐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2009年底以前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此外,教育、卫生部门要落实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未按照要求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儿童及时查漏补种。 (陈旭、丰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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