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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成世界最大疫苗生产国


时间:2007-10-16 15:37:16 来源:搜狐 点击: 疫苗专业书籍全场免运费
疫苗商机

  一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2002年实行对人血白蛋白和五种免疫疫苗的批签发,2006年1月对所有预防用疫苗实行国家批签发管理;2007年6月,我们又对人免疫球蛋白实行国家批签发管理;并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上市销售的血液制品实施批签发。批签发就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以及用于血源性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前或者进出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二是加强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将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品种,而且从今年3月起,我们专门对血液制品和疫苗生产企业率先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从今年3月31日开始,我们向33家疫苗生产企业和33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派驻了84名驻厂监督员。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们感觉派驻驻厂监督员对加强血液制品和疫苗生产的规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相关生产企业和社会反映也比较好,基本上达到了派驻驻厂监督员的目的。这个驻厂监督员的试行制度我们还要进一步总结,以进一步推动驻厂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
  三是从2008年7月起,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制度。大家都知道,血液制品来源于健康的人血,最理想的状态是这些血液不含有任何的细菌、病毒和有害微生物,但是我们不可能保证在现有的条件下将刚采集的原料血浆中可能含有的病毒都能够检测出来,这就需要一个窗口期。也就是说,比方某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他在还没有产生抗体的时候献了血浆,在他产生抗体以后,如果没有检疫期的话,就查不出他是不是艾滋病感染者。我们实行了检疫期后,原料血浆采集后放置90天,再来追踪这个献血浆者的健康情况,对他的血液再进行检测,如果献浆员没有问题的话,那么90天前采集的这个血浆才能够被投入生产。这也是加强血液制品安全的强有力的措施,国际上也在实行。

  从源头上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对境内的第三类和部分境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核查以及加强医疗器械监管的几项制度。

  医疗器械指的是单独的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软件。

  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我国把医疗器械分为3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比如说普通的外科手术刀剪、病床、敷料等等。

  第二类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医用缝合针、体温计、血压计,都是属于第二类。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等等。截止2007年5月底,我们国家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242家,其中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是3085家,二类器械生产企业是7081家,三类器械生产企业2076家。全国共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5717个,其中一类的注册证12374个,二类的注册证17348个,三类器械注册证5578个。此外还有进口的医疗器械注册证10135个。这就是我们国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基本情况。

  从去年7月份开始,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布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的药品市场秩序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其中也包括对医疗器械的整治。在整顿期间,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撤销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65个,注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147个,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98家,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28家,自愿退出的企业285家。

  根据当前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以及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今年下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我们准备重点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进行核查,以便从源头上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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