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极大地促进医药行业的发展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十一五”是为今后十年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五年。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医药行业是我国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1、发展医药产业是提高我国全民族健康素质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生活节奏的加快,老年性疾病、病毒、传染病、精神病等已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为保证我国十几亿人口的生存、发展和健康,加快医药行业发展势在必行。
据统计,目前全国结核病患者人数约450万,仅次于印度,列世界第二位,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约200万;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超过1.2亿人,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一;血吸虫病患者约有85万人。在不少农村地区,肠道传染病、微量营养素缺乏病、妇女孕产期疾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非典、人间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出现,又加重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的难度。与此同时,由于居民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的患病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已成为威胁人民健康的主要病种。据调查,我国18岁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为18.8%,糖尿病患病率为2.6%。因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病死亡的人数已经列在我国人口死因的第一位和第二位。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全国现有精神障碍者约1600万人,患病率达13.5‰。我国出现了急性传染病和慢性严重疾病同时并存的多重疾病负担的状况。
2、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将对医药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国人口已达到13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3亿,占总人口的10.2%,并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我国在工业化尚未完成的时期即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是我国现代化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城镇化比例将上升到50%,大约有3亿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十一五”期间,我国总人口仍将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对医药产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但覆盖面小。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的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4亿多儿童和中小学生没有医疗保障。从2003年起,全国开展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目前已覆盖约1亿多人,但筹资力度小,一般每人每年仅30元,保障力度不够。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是自费看病。
由于医疗保障覆盖面小、用药和检查费用不甚合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致使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全国每年大约有1000余万的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据第三次全国卫生普查,卫生费用中,个人自费占56%,社会占27%,政府占17%;另外44.9%的人有病不去就诊,29.6%的人应住院不住院。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全面配套的综合改革势在必行,新的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可以预计,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速进行,我国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医药市场必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突出结构调整,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医药经济的增长方式,促进医药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医药产品的安全、有效、经济,满足全国人民防病治病的基本需求,提高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医药产业,部分领域进入世界领先行列,为向医药强国转变打下坚实基础。
1、产品发展目标
在化学原料药领域,通过工艺、技术和装备创新,实现20个市场增长潜力较大、附加值较高的产品产业化,形成新的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一批产品通过国际注册,真正进入国际市场。
在化学药物制剂领域,争取有5个制剂产品取得美国或欧盟国家的上市资格,真正进入国际主流医药市场。
在中药产品领域,开发上市20~30个质量标准完善,药效机理清楚,安全、高效、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产品。
在重大、急性传染性疾病和慢性严重疾病领域,争取有10~15个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和新型疫苗实现产业化,投放市场。
新增10~20种数字化、无创或微创的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进入产业化,国产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能够较好地满足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体的多层次的临床需求。
2、创新体系建设目标
有效整合科研院所、工程和医学临床机构等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医药创新体系,全面提高行业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医疗器械和重点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医药行业企业的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3%。
3、技术发展目标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攻克酶法合成、手性技术、结晶技术以及三废处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及工艺、高效节能环保设备等一批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及装备;提高中药质量控制技术、中西药缓释/控释/靶向给药制剂技术,以及药品中相关物质与残留的检测技术,完善中药质量标准及规范等;扩大数字化技术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
4、企业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培育5个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医药集团,10个销售额在30亿元以上的医药商业企业,并争取有5家左右的本土企业初步发展成为国际化医药企业。
四、“十一五”医药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发展现代医药生物技术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时代,生物医药是未来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世界各国重点发展的领域。
1、应用高新生物技术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的优化升级
建立以大学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为依托的新药研发公共平台,主要发展生物芯片、蛋白质组学等基础上的大规模新药筛选技术,为新药研发提供新的手段,推动我国医药产业从仿制阶段向仿创结合、自主创新阶段过渡。
运用基因重组技术、原生质融合技术进行医药发酵的工业菌种改良和工艺流程优化,提高产率,减少能耗、降低成本,产生效益。
2、加快发展新一代生物技术药物
紧跟世界生物医药技术发展潮流,发展单克隆抗体、细胞因子等重组药物和预防疾病的基因工程疫苗,以及疾病诊断防疫用的PCR、生物芯片等体外生物诊断检测新产品;重点开发长效、口服、肺部给药等新型生物制剂,推动国内生物医药产品的更新换代,抢占市场高端领域。
3、提高产业化水平
重点突破高密度发酵、大规模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和蛋白质纯化等关键技术,发展在线检测装置的大型分离柱,基因工程和细胞工程专用分离设备,高效分离介质、生物反应器和自控系统及配套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提升下游产业化技术水平,发展我国生物医药产业。
(二)继续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天然药物的发展
我国天然药物资源丰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制药手段,开发现代中药新药及天然药物,并实现产业化,发挥中医药特点优势,满足国内外回归自然、崇尚天然药物的需求。
1、制订和完善中药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发中药新产品
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制订和完善中药标准和规范,开发出一批疗效确切的中药及民族药新产品。优先开发有中医药疾病治疗优势的药品,特别是用于治疗肿瘤、肝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糖尿病和老年性疾病等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稳定可控的中药新药;加快发展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具有显著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中药复方药物。根据自然条件,遵循“地道药材”原则,加强地道中药材优良品种的选育和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以及濒危稀缺中药材的人工种源繁育;实施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的GMP认证;推进藏、蒙、维、傣、彝、苗药等特色民族药物现代化。
2、重视中药工程装备的开发与运用
针对中药事业的发展,加强技术投入,研制开发适合中药制药技术的配套设备。重点开发单元制药技术及配套设备,新型中药饮片生产工艺与装备,包括提取、分离、浓缩、纯化、干燥、灭菌、制剂、包装及物料传送等生产过程在内的组装式自动化生产线,中药制药工艺参数在线检测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中药制药过程质量监控技术。
3、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天然药物
参照国际标准,借鉴国际天然植物药发展经验,按照有关国家的药品注册要求,发展我国的天然药物,实现在发达国家的药品注册,进入国际药品市场。优先发展超临界萃取技术、连续逆流循环、大孔树脂吸附等高效活性物质提取分离技术。
(三)加快创新药物和特色非专利药的研制
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国际分工的细化,应突出优势、特色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国际医药市场一批销售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药品专利到期的大好机遇,提早准备,加快产品、产业化技术研发,促进化学药产品的更新换代,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提升在国际医药产业中的分工地位。
1、巩固和提升我国传统化学原料药和普药生产的优势
加大优势化学原料药基地和骨干企业的技术进步,重点攻关酶法、生物转化、膜技术、结晶技术、手性技术等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关键性、共性产业化技术和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及装备,提高我国原料药的生产技术水平,推动我国化学原料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开发特色原料药
认真分析和把握国际市场和产品专利状况,对市场需求潜力大、发展前景较好、专利即将到期的产品有针对性地提前进行研究开发,仿创结合,在工艺技术上对产品进行二次创新。重点选择抗忧郁类、心脑血管、抗肿瘤、抗病毒、抗艾滋病药物等老年性、慢性、传染性等疾病临床用药。
在国内GMP认证基础上,积极推进进入欧美市场的产品认证,满足国内市场对更高水平医药产品的需求,同时以质优物美、合理价格开拓国际原料药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出口产品的档次水平。
3、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制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加强作用机制新、疗效高、毒副作用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的研制。重点开发抗肿瘤药物、心脑血管系统药物、抗病毒感染药物、神经精神系统药物、降血糖药物、老年病药物等。
4、开拓制剂国际市场,改善出口产品结构
加大药物制剂开发力度,提高制剂产品的技术水平,积极参与美国FDA和欧盟的药品注册。针对一些专利准备到期的产品,充分利用Bolar条款,抢先开发、提前申报,抢夺上市先机,争取在国际药物制剂产品上实现新的突破。
(四)分阶段有步骤地发展医疗器械产品及其关键部件
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信息技术,更新传统医用成像产品,研究新型医学影像系统,及体现我国传统医学方法的舌象脉象分析技术产品。
发展离体诊断仪器设备及其诊断试剂,特别要研究发展用于早期诊断及鉴别诊断的绿色无害的医用成像技术产品及计算机辅助诊断系统。发展自动化或半自动化血液学仪器、生化分析仪器和临床免疫分析仪器以及床旁即时分析仪器。
加快生理信息检测及监护仪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进程,发展作为医学信息数据库和远程医学体系技术支持的医学信息产品;推进医学仪器的模块化专业生产设计。
发展微创、无创的诊治医疗装备器具,发展机器人外科系统及精确治疗设备和图像引导下的定向能量外科新型设备,实现治疗前精确有效预置,治疗过程中精确有效监测控制,解决体内靶区测温控温等关键技术。
发展医用微型智能化系统,机器人外科系统以及加强各类医用传感器、生物传感器、生物芯片技术及相关部件的开发,如X射线数字成像板、微型一次性生物传感器、可植入式连续检测的生物传感器、基因芯片等等。
研制具有生理功能的组织或组织器官的生物替代物、纳米级医用材料和部件,以及生物功能检测设备;发展高技术而操作简单化的家庭和自我护理诊断测试产品。
(五)整合各种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集团
继续推进和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医药行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优势企业采用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手段,按照产业化、集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加大现有产业资源的整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集团。鼓励科技型企业向专业化和特色方向发展,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理的产业格局,发挥整体规模效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以参股控股、并购、租赁、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在外在设厂等方式,利用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研发能力和优秀人才,生产在国际上适销对路的产品,主动参与国际竞争。
(六)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中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控制野生药材的采挖,加强生态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化学原料药的节水、节能、节约资源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可利用效率,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尽可能回收利用再生资源。
五、政策措施
(一)推进医药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制定积极的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医药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扶持优势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并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建设技术交易平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实现新药研制从仿制为主向创新为主、仿创结合发展。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为原始创新提供重要支撑,打破部门、地区封闭,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共用、共建体制,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业化的研究开发基地,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新药安全评价、药物制剂技术等研究开发中心。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国际水准的信息科技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药品评价体系。
(二)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促进各地区医药经济协调发展
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发展战略的契机,根据各地区生态资源环境状况,按照“突出特点、特色发展”的方针,优化医药产业在全国的总体布局,形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三个综合性生产基地和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若干个专业性生产基地。形成区域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促进各地区医药经济协调发展。
(三)鼓励医药产品出口及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发展战略
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国外市场需求,建立医药产品出口信息平台。加强医药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指导医药企业境外注册和相关认证。适时调整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妥善应对国际间的贸易摩擦,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在“十一五”期间,设立医药制剂产品出口专项,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国际市场需求量较大的产品出口,提高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鼓励有条件的医药企业以参股控股、并购、租赁、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在外在设厂等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建立完善的境外投资管理监督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主动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对重点企业在对外投资信贷、海外投资所得税、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创造良好的医药行业发展环境
1、推进医药卫生等领域的体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2、加快医药流通体制改革
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加大“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和改革力度。
完善药品定价管理,为企业生存发展(科研开发、环保投入等)保留必要的价格空间,按公平竞争、质价相符原则,缩小国产药与合资药、进口药的价差,提高医疗必需、因价格过低而停产的药品的价格。
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行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不执行招标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收受回扣、提成、对竞标企业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3、继续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严格把好GMP认证关,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并转。加强环保监督,对污染严重、治理不力的药品生产企业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宏观调控,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修订和更新工商、信贷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引导行业发展。根据产品和技术发展要求,定期修订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提高技术门槛,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产品和装备。逐步建立以技术、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机制。
4、加大对医药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
加强金融创新,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发挥风险投资在科技创业和高新医药技术产品产业化、市场化中的作用。
对国家确定的重大医药科技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继续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支持;对涉及重大卫生安全的医药研发、工业投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医疗器械国产化、中药材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疾病药物产业化以及现代中药等专项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服务作用
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职能,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积极开展行业的研究与调查,促进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 
疫苗专家咨询
最新更新